湖南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代检
时间:2019-06-24 11:05 来自:未知
1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(7月23日上午7:00前),凭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会议室集合地点。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其体检资格。
2、体检前要注意休息,不要熬夜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,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,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,空腹参加体检。
3、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,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,遵守相关规定。考生家长、亲属、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。
4、体检表上只填写现场抽取的顺序号,不能填写考生姓名。姓名栏在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后填写。
5、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6、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,视为放弃体检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7、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,并请携带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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