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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体检代检

宿松事业单位体检代检规定

时间:2019-06-26 21:37 来自:未知

  根据《2018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,经研究确定李鑫浩等48名考生为体检、考察对象(名单附后)。现将2018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、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体检

  1.体检时间:2018年8月7日。

  2.地点:另行通知。

  3.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体检费,于8月7日上午7:30前到县人社局三楼大厅集中,现场领取《体检通知书》,分组体检。

 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。

  4.体检注意事项

  (1)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,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。

  (2)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
  (3)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
  (4)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

  (5)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  二、考察

  1.根据公告规定,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,考察工作要求在8月15前完成。

  2.考察对象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:①报名材料:身份证、毕业证和其它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;②《2018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》、《2018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》;③个人档案;④考察过程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
3429-598-7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