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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史歧视?患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梅毒否缺综合

发布时间:2018/04/25 点击量:
  病史歧视?
  
  患梅毒否缺综合诊断?
  
  “湘西大山人”的遭遇,让河北女孩汪丽(化名)愤愤不平:“体检标准中没提痤疮,工作人员自己理解的。”
  
  汪丽也曾因“体检”被刷。当时,她应聘的虽是事业单位,但招考体检则执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
  
  汪丽讲述,事情缘起去年9月。当时河北清苑县教育局招聘农村小学音乐教师,汪丽通过笔试、面试,进入体检环节。她的梅毒TPHA检测呈阳性,“但我已治愈,申请复检。”等待过程中,汪丽在保定市人才网站看到了《清苑县农村小学教师拟聘人员公示》,自己落榜。
  
  为此,汪丽多次找到清苑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,今年1月终于得到了复检机会。汪丽转述,复检当天,相关工作人员都在场,保定市传染病医院明确答复,体检前8天的复查结果证实,汪丽已治愈。
  
  上月,汪丽将河北省清苑县人力社保局、清苑县教育局告上法庭,要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局依法录用她担任教师。当月22日,保定市新市区法院首次庭审。
  
  庭审时,“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(TPHA)阳性”能否作为拒录标准,双方各执一词。
  
  据答辩状显示,清苑县人力社保局称,《公务员录用体检表》要求,检测梅毒的项目是“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(TPHA)”。而汪丽在指定医院体检时,TPPA呈阳性,体检结论不合。
  
  新京报记者向多位医生了解,多数梅毒患者治愈后,仍终身保留TPHA阳性的特征,但不具传染性。
  
  也许是基于上述考虑,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专门明确梅毒诊断原则:必须根据病史、临床症状、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后作出诊断。而根据汪丽的转述,在招录体检时,相关部门只做了梅毒TPHA检测。
  
  公开报道显示,与汪丽有类似遭遇的不在少数。相关招考单位只要指定体检医院检出“TPHA阳性”,也会判定“体检不合格”,很少再结合临床等“综合诊断”。